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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嚴重車禍之後已將近四個月 我的身體仍然很虛弱 沒有辦法復原 打一打電腦就虛弱得要命了 氣血不通 晚上睡覺也睡不好 也不能翻身,因為這麼嚴重的車禍造成的是永久性傷害 能做什麼 我不能做什麼 除了指出那些不用太大力氣就能指出的事 (也沒辦法正常走路了) 這樣 那新竹北門聖教會的人還對我攻擊說我是加害者 說最近看我就是一付滿面兇惡,眼神滿露兇光的樣子 認為我加害於我母親等等 如我所說 事實為何 事實要說這些人才精神病 而且是有加害性質的精神病 並且因為他們就是當初抓關我的一群 因此對精神醫師一夥是不利的證據 我後悔參戰以致於此,與大妹程君梅的問題其實不是直接相關 我為大妹感到哀慟 但我的參戰無法做什麼 連伸張正義都顯得犧牲太慘烈 也就是說我想錯了 但想錯之際又有什麼人知道正確翻案的方法 人豈不是與該案相佐 人都有罪 更何況是我在此例當中所引出來的眾人的罪 人要解脫罪的桎梏,就必須承認自己的罪行 人若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那種死亡是比死亡本身還要更嚴重,因為將要受地獄的審判 人不能不承認自己的罪 上帝應許在今世承認自己的罪的人,起碼有悔改的機會 但若不承認自己的罪,仍然在罪裡而行(生活),那麼審判就要臨到他們了 在基督教界這些是不應該也不可能妥協的信仰與理念 我卻因為這個理念而被迫害 被聲稱這理念是精神病的理念 這就構成了宗教迫害之實 Religious Persec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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